4月1日起驾驶证买分卖分将被重罚 “黄牛”最高罚10万元
记者29日从公安部获悉,黄牛为从源头减少买分卖分行为,月日元公安部新制定的起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
一是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买分卖分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将被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重罚最高
二是罚万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黄牛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月日元一次记12分;同时,起驾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驶证
三是买分卖分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将被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重罚最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四是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该办法将自4月1日起实施。
(总台记者 李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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